元亨文学版版规
本帖最后由 洛神香妃 于 2013-10-12 11:44 编辑元亨文学版版规
注:此方案经分区管理员二哥审核并由姜站批准,于2013年6月7号下午三点正式颁布,并于2013年7月由姜站长同意重新修订了精华标准。
本版宗旨
与人杰俊秀道往日豪情,同山野之士叙出世心怀,共深闺佳丽书蒹葭之思, 携二三至友笔墨点江湖。与其独坐徒羡潘岳陆机之文采,不若赴月下酌饮浅斟低唱一展自身风华与心志,与其幽立暗敛文君薛涛之情思,不若共阆苑仙居对酒当歌倾散诸卿悒郁与愁思。为卿吟唱,与君欢歌,以文会友,从心成长。相识是缘,相知在情,群策群力,携手并进。驱一己之忧,添万众之乐。惜今朝良缘,成来日华章。
一、发帖须知(发帖前请选择分类标签)
1、[诗词歌赋] 标签下包括古代诗词,现代诗歌,自创曲赋以及自制歌词
2、[小说故事] 标签下可发表自己创作的小说,内容不限都市言情,武侠小说等, 篇幅上可为短篇,中篇,或者长篇,也可以写自己身边的故事。
3、[散文随笔] 可以发布原创古体散文(含经、传、史)、现代散文以及一些心情日志。
4、[文学沙龙] 发布一些文学相关知识讨论活动,如某作家生平,可供大家探讨。定期邀请专业人士开一些讲座以活跃气氛。
5、[后山交流] 后山是本版老会员集聚之地,记录了前辈们的友好情谊,这个主题下可以随意聊天,畅叙思情,也欢迎新会员积极交流,培养友情。
6、[有声有色] 原创视频,电影或者图画作品,摄影作品。转载的须标注是转帖。
7、[楹联谜语] 自制的对联谜语,也可由发帖人搞有奖竞猜。转载的须注明转帖。
8、[其他主题] 放置没有合适分类的主题帖,例如祝福帖,原创的易学感悟等等。
9、[赛事活动] 会员或者斑竹可以自由向首版申请举办活动.
10、[版务公告] 本版重大事项通知,一般由本版版主选取。
选择[诗词歌赋]、[小说故事] 、[散文随笔]这几个主题标签均必须备注[原创首发]或[原创非首发]。
格式如下帖所示:
心灵絮语【原创首发】
http://bbs.china95.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471758&fromuid=484487
[原创首发]指,此作品未在博客、空间、其他论坛发表,在元亨论坛是首次出现。
[原创非首发]指,此作品来源于自己在博客、空间、其它论坛的作品。
二、置顶帖标准
置顶帖子一般为版务公告,其他分类帖子不建议置顶,需要置顶,版主与首版商议后酌情而定。
三、关于提升
1、当版面出现较多转载佳作时,可视情况提升版面原创帖子
2、活动帖定期提升
四、关于精华
本版对所有原创首发文章、【有声有色】分类下的原创图片(不少于三张)以及原创视频进行每月精华评定,每月月初为本版精华评定日。本版在职所有版主参加评定,由二个或二个以上的版主推荐可加入精华1,由三个或者三个以上版主推荐加精华2。
精华标准如下:
1、能体现作者一定的文字功底,内容充实,文笔流畅,可读性强的帖子可加入精华。
2、回帖数多,点击率高,引人深思,触人心怀的帖子。(凡是在符合社区规定前提下,回帖数高于100,点击率超过1000的原创首发帖,可不参与评选,直接加入精华,这里说明一点,作者为吸引人气而撒豆,使得帖子人气爆增,这种行为不值得推广但也值得肯定,因为豆子也是辛苦所得,作者花了一定时间和精力才得到金豆,又难得慷慨来本版付出,不过此种精华只限制于原创首发文章,纯粹撒豆帖子不加入精华)。
3、叙述自己的心路旅程,对他人有所积极启迪,或者精通文学心理学这门交叉学科,在本版开设心理咨询帖,为他人释疑解惑,具备一定影响力的帖子,由首版酌情加入精华1或者精华2。
4、论坛或本版主要活动。(例:十年周庆活动、人在旅途征文)获得奖项名次的优秀作品将加精华2,参与贴由首版酌情加入精华1。同时活动发起帖也可以视情况加精华1或者2.由本版特邀的讲座系列帖、“每月一读”特别推荐帖按照影响程度以及帖子意义加入精华1或者2
5、版主不能荐自己的贴子为精华。
五、会员奖励机制
1、所有在职版主的奖励由本版所属分区管理员颁发
2、每月月初由首版对本版嘉宾、贵宾以及热心会员颁发奖励,奖励标准按照站务规定进行。
(另禁止连续只发表情或同一内容刷屏混分,超过五贴者按情节轻重作删除或禁言处理。为维护版面秩序,禁止刷屏。禁止24小时内发主题帖超过15个,禁止两小时内发五个或者五个以上转载性质的主题帖)
{:soso_e163:}支持 支持一下 支持。。 学习规矩,懂了方圆 挺好的,支持下 更规范,更专业,很好{:soso_e179:} 支持
无规矩不成方圆
这下好了 支持支持耶耶耶 支持文学板块 ;P制定版规时应当多加考虑:“除兼职版主外其余版主不干涉别版版务......”,新版主不知道,老版主不兼职的似乎只有一位,而新版主“登基”公告,似乎晚于此贴
{:soso_e120:}不干涉原创版版务,顺嘴说说,当不得真 本帖最后由 易明轩主人 于 2013-6-10 12:17 编辑
无因山人 发表于 2013-6-10 11: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制定版规时应当多加考虑:“除兼职版主外其余版主不干涉别版版务......”,新版主不知道,老版主不兼职的 ...
所以,我没有表态支持这个版规。这是针对我一个人的紧箍咒。原创版无人看守时只有我坚持岗位,如今队伍壮大了,我也就该学学陶朱公或张良了。
出于自我保护意识,更出于维护《元亨论坛》的总规则。我不仅不支持这个版规,而且表示反对。 支持,辛苦了! 本帖最后由 易明轩主人 于 2013-6-10 14:06 编辑
此版规违背《元亨论坛》的宗旨,即使姜站亲自拟定的,我也不支持。我坚持原则是一辈子的习惯。最不怕吓唬!看到不同意见不直接询问原因,不问错在哪里,搬出姜站和二哥来,表面上是把责任推给站长和二哥,陷姜站和二哥于不义,实质是既不能听取不同意见,又推卸责任的表现!
还有什么需要添加的“注”,尽管添加,这都是小孩子的把戏,只能越描越黑。 {:soso_e163:}支持一下! 易明轩主人 发表于 2013-6-10 14:0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此版规违背《元亨论坛》的宗旨,即使姜站亲自拟定的,我也不支持。我坚持原则是一辈子的习惯。最不怕吓唬! ...
{:soso_e103:} 加注?没注意
看了看,还真有 易明轩主人 发表于 2013-6-10 14:0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此版规违背《元亨论坛》的宗旨,即使姜站亲自拟定的,我也不支持。我坚持原则是一辈子的习惯。最不怕吓唬! ...
唉,无因以为发帖后会短信找您解释的。这个结果真想不到 支持,祝愿文学版有新的发展:)
支持,相信文學版會越辦越好。
重审核一次,把比较繁琐的高亮标准删去,按各版主的喜好来加亮,加亮反映出各位版主的审美眼光,相信各位版主眼光是不错的,不会乱加亮;另把本版版主不干涉别版事务这条也删了,大家都是成年人,那些可为那些不可为相信大家都应该清楚的,不必多此一条,其余不变,暂时按此执行,在实行中改进。改版和版规是经姜站长批准的,如有意见,版主请去版主会议厅向姜站提出,会员请在站务论坛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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