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会分清亲戚的辈分和称呼吗(2)
本帖最后由 易明轩主人 于 2013-6-14 18:05 编辑你会分清亲戚的辈分和称呼吗(2)
昨天谈了家族中的“亲等”。需要补充的是妻子和丈夫是同位的,丈夫的一等亲,也是妻子的一等亲。比如丈夫的亲弟弟,与丈夫属于一等亲,那么嫂嫂和这个亲小叔子也属于一等亲。在家族关系中,夫妻是平等的。同样,妻子的亲戚等级,丈夫也要随从的,比如,妻子的父母属于妻子的一等亲,那么,丈夫与岳父岳母也属于一等亲。同样,大伯子小叔子大姑姐小姑子也和大舅子小舅子大姨子小姨子地位相等。在家族辈分上,男女是平等的。
妻子的祖父祖母和叔叔伯父属于妻子的二等亲,也是丈夫的二等亲。包括妻子的娘家侄子侄女在内,也属于二等亲。-----这不叫“族亲”,要叫“妻亲”。
还有“外亲”------就是母亲娘家的人与自己的亲等怎么算?其实是同样道理。你与祖父祖母是二等亲,那么,你与外祖父外祖母也属于二等亲。按这个道理一推,就都明白了。
亲等是分辨血缘和亲情远近的原则,它在家族和亲族中有不可忽视的作用,比如婚姻、祝寿、治丧,甚至继承遗产等许多事情都是有用的。
明确了亲等之后,就该谈谈如何称呼了。面对面的口头称呼,谁都会,不可能出现大错。关键是与别人谈话时,提到自己的或对方的亲属时,该怎样称呼,还有就是在书面上-----比如写信,怎么称呼。这方面的问题应该讲一讲的。不然就容易出笑话。
称呼----有四种情况。一是“称人”(即对方),二是自称,三是对他人称-----比如和别人谈话时提到对方的父亲,四是对他人自称-----比如和别人谈话时提到自己的父亲。
这个称呼问题,咱们就先谈家族的长辈、平辈、小辈,后面再谈亲戚的长辈、平辈、小辈,最后谈师友的长辈平辈小辈。
首先谈家族长辈:
称人 自称 他人称 对他人自称
1,高祖父母 玄孙 令高祖父母 家高祖父母
2,高叔祖父母 玄侄孙 令高叔祖父母 家高叔祖父母
3,高伯祖父母 玄侄孙 令高伯祖父母 家高伯祖父母
4,曾祖父母 曾孙 令曾祖父母 家曾祖父母
5,曾伯祖父母 曾侄孙 令伯祖父母 家伯祖父母
6,曾叔祖父母 曾侄孙 令叔祖父母 家叔祖父母
7,祖父母 孙 令祖父母 家祖父母
8,伯祖父母 侄孙 令伯祖父母 家伯祖父母
9,叔祖父母 侄孙 令叔祖父母 家叔祖父母
10,父母亲 男 令尊,令堂 家严家慈 (也可称家父家母)
11,伯父母 侄 令伯令伯母 家伯父伯母
12,叔父母 侄 令叔叔母 家叔叔母。
注:一般情况下,对人谈到自己的父母时,可以称“家父家母”,但有一点必须明确;父,爹,爸是同义词,但是对人可以称“家父”,绝不能称“家爹”或“家爸”,同样道理,也不能把“家母”称为“家娘”或“家妈”,那就出笑话了。------今天先讲这些,明天继续。
挺好的知识普及,老先生辛苦了! 欢迎易版讲解知识 哦,男女平等所以关系是对等的,自家的一等亲也是对方的一等亲
现在继承法上,好像把对方的关系排除了,只走一方,所以不看这个,我真就搞混了。 东方盈绿 发表于 2013-6-15 14:39
哦,男女平等所以关系是对等的,自家的一等亲也是对方的一等亲
现在继承法上,好像把对方的关系排除了, ...
我国《继承法》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这里有两个关键条件:一是丧偶,二是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也就是对丧偶后是否再婚并无限制,只要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即属第一顺序继承人。这是符合亲等关系的。 学习了 老师辛苦了。 学习了,楼主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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