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含西岭
发表于 2014-10-27 22:29
青花蛇 发表于 2014-10-27 22:23
話是这样說, 可是還是不接受離異帶娃的男人
是啊,男人也不接受离异带娃的女人。这都是他们当初结错了婚产生的后遗症。现实就是这么残酷。
青花蛇
发表于 2014-10-27 22:56
窗含西岭 发表于 2014-10-27 22:29
是啊,男人也不接受离异带娃的女人。这都是他们当初结错了婚产生的后遗症。现实就是这么残酷。
人都是自私的
窗含西岭
发表于 2014-10-27 23:07
青花蛇 发表于 2014-10-27 22:56
人都是自私的
我有一个解决办法:不带孩儿的找不带孩儿的,带孩儿的找带孩儿的。这样就对等了,平衡了。
青花蛇
发表于 2014-10-27 23:08
窗含西岭 发表于 2014-10-27 23:07
我有一个解决办法:不带孩儿的找不带孩儿的,带孩儿的找带孩儿的。这样就对等了,平衡了。
矛盾也很大......愛情也不是这样找的。
窗含西岭
发表于 2014-10-27 23:15
青花蛇 发表于 2014-10-27 23:08
矛盾也很大......愛情也不是这样找的。
鱼和熊掌不可得兼,也只能这样了。
青花蛇
发表于 2014-10-27 23:16
窗含西岭 发表于 2014-10-27 23:15
鱼和熊掌不可得兼,也只能这样了。
把話說得太悲催了
窗含西岭
发表于 2014-10-27 23:24
青花蛇 发表于 2014-10-27 23:16
把話說得太悲催了
我是想为这类人出出主意,不忍心看他们单身到底。
青花蛇
发表于 2014-10-27 23:29
窗含西岭 发表于 2014-10-27 23:24
我是想为这类人出出主意,不忍心看他们单身到底。
你幫我出个主意嗎?
窗含西岭
发表于 2014-10-27 23:32
青花蛇 发表于 2014-10-27 23:29
你幫我出个主意嗎?
你后面跟着一个排,还用我出主意吗?
青花蛇
发表于 2014-10-28 00:05
窗含西岭 发表于 2014-10-27 23:32
你后面跟着一个排,还用我出主意吗?
我沒一朵花。。。
阿_米
发表于 2014-10-29 09:04
男的要足够有钱有权,女的要足够漂亮,足够妩媚。
这样, 别说再婚, 三婚四婚 也不是问题。
相忘一世
发表于 2014-10-29 15:18
这个问题不分男女吧,那孩子也不是一个人的,女人带了男人就没关系了吗?
相忘一世
发表于 2014-10-29 15:21
结婚的时候,谁也不是奔着离婚去的,婚后过不下去,那是以后的日子。再说,男人和女 婚前婚后都会有差别的。婚姻其实也是一场赌,赢了输了都是一辈子,孩子顺其自然,有了就要,如果发现婚后男人或女人露出真实面目就先不要孩子,这样比较合理吧。离婚不带孩子这个问题,我感觉不应该只对女人说。
真的不懂
发表于 2014-11-2 20:33
我们这有好多带着十多岁的孩子还能嫁个头婚的,并还能要求男方不再生自己的孩子的
男方年纪大了才找个二婚的也就只当找个伴了
blauelilie
发表于 2014-11-4 22:37
在某种意义上,不是现实残酷不残酷的问题;是理智对待自己和他人的问题。
只是母子(女)亲情也是很重的一头。放不下在感情上太好理解了。
anyway,人总得往前看啊。
blauelilie
发表于 2014-11-4 22:41
本帖最后由 blauelilie 于 2014-11-4 22:43 编辑
窗含西岭 发表于 2014-10-26 15:33
结婚之前选对人最好
怒赞啊
可惜实际操作性太低了:L 当初学了那么多算法都没一种用得上。太弱智了。
blauelilie
发表于 2014-11-4 22:47
兰竹 发表于 2014-10-26 20:47
欠了债,还完了缘分就断了。
我很赞同:) 可惜记不清前世都怎么欠下的什么债呢
可惜的是不知道前世,也不知道后世。在这一秒还不知道下一秒会怎样。不可预知性。
兰竹
发表于 2014-11-4 22:48
blauelilie 发表于 2014-11-4 22:47
我很赞同 可惜记不清前世都怎么欠下的什么债呢
可惜的是不知道前世,也不知道后世。在这一秒还不知道 ...
凡是有人来讨的,就是债。
blauelilie
发表于 2014-11-4 22:53
窗含西岭 发表于 2014-10-27 22:29
是啊,男人也不接受离异带娃的女人。这都是他们当初结错了婚产生的后遗症。现实就是这么残酷。
结婚是为了1+1>2,并且每个1都大于先前的那个1。换言之,本着正能量去的。
要是有(当事人认为的)负能量横在那里。。。:L 真实的人生真的是千疮百孔啊。
张爱玲说:人生是一袭华丽的袍子,里面爬满了虱子。(要知道我小学毕业开始就喜欢看她的文章,包括小说和散文,小说真实得让人失望,反而更喜欢她的散文些)
欧萱
发表于 2014-11-5 17:52
身边的例子,另一方还是会每个月见孩子几次。毕竟那是孩子的亲生父亲 / 母亲。完全隔离也无道理啊。